# 概览: 在这些经文里,以利法继续他从4:1开始的讲论。作者继续在每一节经文中使用诗歌的平行体,用两个不同的表述传递一个意思,强调约伯需要把他的案子呈到那行大事的神面前。(参 [[rc://*/ta/man/translate/figs-parallelism]]) # 他行大事不可测度,行奇事不可胜数 “无法被理解的大事,不能被数算的奇事” # 不可测度之事 这是指人类不能理解的事物。(参 [[rc://*/ta/man/translate/figs-metaphor]]) # 大事和不可测度之事 这里作者用两个独立的词用“和”这个连接词连在一起强调神的作为的伟大。另译:“大而深奥的事”(参 [[rc://*/ta/man/translate/figs-hendiadys]]) # 奇事 “奇妙的事”或“奇迹”